本报讯(记者刘延军)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特就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发布公告。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拨打电话申请。被确认的旁听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时间,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旁听上午会议的公民,请于当日上午8:30进行核对,旁听下午会议的公民,请于当日下午2:00进行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2月7日上午:审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审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报告。
12月7日下午:审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2月8日上午:审议《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议《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关于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