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苏常报道:故意驾车制造交通事故,诱使当事车主下车,然后对车主实施暴力行为,劫走对方豪华轿车。一个抢劫团伙以这种办法在一年内劫走了十辆豪华小轿车。昨天,这个抢劫团伙的四名主要涉案人员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15日晚上9时左右,被告周达常纠合被告李国瑜、阿东(另案处理)等人驾车在广州市白云区夏茅路段突然撞向被害人陈某所驾驶的“蓝鸟”小轿车尾部。之后,被告周达常等人诱使被害人陈某下车,并在对陈某实施暴力行为之后,劫走价值八万元的蓝鸟牌轿车。
一次得逞之后,周达常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劫车行为,在2004年3月到2004年11月间,他们携带假枪、手铐等作案工具在广州市天河区、番禺区等多处路段以相似手段作案八起,劫走宝马、丰田等多个品牌的豪华小轿车共计九辆,价值人民币270多万元,另外还抢走被害车主身上的手表、手机等随身物品。
在实施抢劫过程当中,周达常等人还经常用手铐、绳子将被害车主捆绑,将其押上他们的车后在偏僻路段将被害车主丢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周达常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应刑法,构成抢劫罪。而购买赃车并出售牟利的本案第四被告吕就恩,则构成窝藏赃物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夏天/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