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黑龙江晨报》报道,“再就业优惠证”作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主要凭证,在一些不法商家手里却成为弄虚作假、骗费逃税的“通行证”。日前,哈尔滨市道外区地税局取消了辖区内38户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假下岗”者的资格。
有这样一句话:喝凉水,花脏钱,早晚是病。但对于“人无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道德失衡,纳税责任感缺失的“奸商”,恐怕起不到警示作用。虽然拿下了的38家“假下岗”者,使他们成了网中之“鱼”,但是,取消了他们减免税优惠资格,却不是一件叫人庆幸的事。毕竟,税赋不公、税款流失情况已成事实,并时过境迁。那些流入个人腰包的钱,还能拿回来吗?恐怕只能让他们捡了便宜。
“假下岗”,弄虚作假、骗费逃税是怎么出现的?制度怎么会有空子?注册资金数百万元、经营面积达到100多平方米、员工人数10多人的皮草专卖店,墙体上竟然挂着“再就业优惠证”;近千平方米营业面积、雇员近30人的大饭店,也依然享受着再就业减免税待遇,如此怪哉,非要等到检查时才“大白于天下”?
如果一开始就严格审核手续,对年检材料严格把关,进行实地检查,落实到规定中的每一项,每一个人,还会出现这种亡羊补牢的事情吗?这就不能不让人说,是苍蝇叮了有缝的蛋。其实,是缺乏完善监管,监管乏力,才给了见利忘义的“假下岗”者可乘之机。
诚然,工作中的失误、漏洞、甚至失败会出现,但这并不等于说不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而实际上,任何一项工作,都在于平时用功,早些过问,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对于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固然不可或缺,但不能仅仅靠检查发现问题。尤其是确保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这项工作上,必须把住关头,未雨绸缪,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损失与失误。退一步说,检查是滞后的,检查中发现了问题,难免不付出代价和成本,继而亡羊补牢,实在得不偿失。相反,谁把关,谁负责,各司其职,而不是等出了问题再加大力度,总要比滞后的检查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