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讯 (谢宏 东亚记者迟飞 实习记者单丹) 妻子出国打工回国后,为了和丈夫离婚,竟找到另一人冒充自己的丈夫,用一张虚假的离婚证明,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而不知情的丈夫在参加岳父的葬礼时才知道。记者昨日获悉,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作出判决,妻子桂某因伪造离婚证,被判赔偿丈夫全某5万元生活费。
岳父葬礼 方知被“开除”
“你和我女儿不都离婚了吗?你还来干啥啊?”今年10月初,家住吉林市的全某在得知老丈人去世的消息后,马上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某村参加老丈人的葬礼。然而刚赶到葬礼,就被岳母问得莫名其妙,岳母坚持自己曾看到过女儿拿出的离婚手续。在葬礼上全某没有看见妻子,也不好和岳母争论。
据介绍,全某与妻子桂某都曾出国打工,可桂某从国外打工回来后,便向全某提出离婚,并表示自己在外面早就有人了,可是全某一直没有同意。2004年的一天,全某发现妻子的物品全部不见了,家里全部积蓄被妻子带走了。起初全某并没有在意,以为妻子又出门打工,过段时间就会和自己联系,但在岳父葬礼上,他竟得知自己居然已和妻子“离婚”了。
法院调卷 有人替自己离婚
全某越想越不对劲,便来到当地龙潭区人民法院询问。通过法院人员的帮助,全某真的查到了他与妻子离婚的案卷,而且还是调解的案件,卷宗除正常的笔录外,还有全某本人签名的书证“离婚同意书”。面对这些,全某惊呆了,他矢口否认此事,还表明他根本没有来法院参加过庭审,并要求法院重新审理。
龙潭区人民法院通过调查得知桂某早已搬离原住所,与当地农民崔某登记结婚后不知去向。为了防止桂某再次出国打工,龙潭区人民法院立即向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发出司法协助函禁止桂某出境。11月15日,得知桂某被沈阳铁路公安处扣留,法院于16日凌晨将桂某带回吉林市,但桂某只承认伪造离婚证一案,对于带走的存款却矢口否认。11月24日,龙潭区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经调解,全某最终与桂某离婚,桂某付给全某5万元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