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发商更改小区规划遇到举证难题
本报讯 认为市规委没有提供公众查询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法和途径,使规划行政许可证更改的过程不透明,失去了公众的监督。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庞女士把市规委起诉到了法院。前天西城法院裁定驳回了庞教授的诉讼请求。庞教授昨天表示她正在考虑上诉。
业主:开发商变更了小区规划
据庞教授介绍,在起诉市规委之前,她曾和所住小区的开发商打了一场官司。她购买所住的商品房时,小区的地下室并没有锅炉房,但是入住之后开发商却在地下室建起了锅炉房。庞教授以开发商擅自修改小区规划侵犯了业主利益为由把开发商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在此案审理中因为她拿不到小区原始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所以一直处于被动。
庞教授认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是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行政许可凭证。市规委却没有提供公众查询该行政许可的办法和途径。她曾向市规委的信访办公室提出申请也未被受理。由于市规委不提供她所住小区2002规建字179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文时的原始文件及原始图纸,使小区业主无法了解开发商是否更改了小区原始规划的真实情况,规划许可的行为失去了公众的监督。庞教授认为,市规委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的规定,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西城法院:起诉不予支持
西城法院认为,庞教授起诉的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因此不适用该法律规定。庞教授也未能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其向市规委提出过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所以法院对庞教授认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不予支持。
消协律师:公开规划信息具有普遍性
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庞教授起诉要求公开规划许可信息非常具有社会意义。因为小区规划信息不公开引发的诉讼和投诉已经占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相当比例。去年7月1日实施的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所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规划法的规定,除去涉及国家秘密、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规划许可内容都要公开。
邱律师认为,由于小区规划许可信息不公开,很多开发商在销售中做虚假宣传消费者无从核实信息的真假,导致购房后发现原来的绿地、空地纷纷高楼又起,侵犯业主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而业主打官司时又发现涉诉的项目是经过审批的合法项目,而难以胜诉。规划信息不公开还给暗箱操作随意更改小区规划提供了便利,不利于社会进行廉政监督。
市规委:市民关心的小区详规还不能查询
昨天记者就建设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否可以在网上查询采访了市规委宣传部门。据介绍,市规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结果,市民可以100%在政府网上查询到。这种可查询的规划许可证和老百姓所关心的自家小区里的绿地是否突然会冒出一栋楼,或者开发商宣传的公共设施改变了用途等详细规划还不是一回事。这样详细的规划正在编制,目前还不能提供公众查询。
该人士介绍说,目前居民以规划部门变更规划而引发的诉讼比较多,有些是业主不了解规划审批的情况而认为规划部门随意变更规划侵犯了他们的利益,还有些是开发商为了卖楼进行虚假宣传,在制作楼书或者沙盘模型时把规划中的项目宣传成绿地或者公共设施,等房子卖出又在宣传中的绿地上盖楼,让业主误以为是规划部门随意变更规划。还有些是规划部门经过法定程序确实变更了规划。为了使每个小区或者房地产项目的详细规划更加透明,下一步规划部门将逐步提供市民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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