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创)公交车为躲避行人,撞上了路边电线杆,一乘客因此遭撞脱7颗牙齿。乘客告上法庭,向市公共电车公司索赔4.5万余元。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缺牙”案。
撞脱牙后影响交际
今年3月21日上午,418路的一辆渝A10984号公交车,由沙坪坝驶向朝天门方向。公交车行至临江门路段时,为避让一横穿马路的行人,冲过黄实线与一辆车擦挂后,又一头撞上路边的电线杆、标志牌,公交车上12名乘客受伤。其中,张女士被撞脱7颗牙齿。
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驾驶员赵某未按操作规范驾车,措施不当,负全部责任。
昨天索赔案庭审时,张女士称,自己才30岁,本来在广州做生意,但受伤后很长一段时间,面部肿大,害得自己不能在公众面前露脸露嘴。且牙落后说话也不关风,与人交流都成了问题,影响交际。
张说,自己在8月份,经过消炎等处理后已安上假牙,但假牙每8年就要换一次,因此到60多岁需再换4次。看来,这对后大半生影响都很大,所以要求市电车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续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58万元。昨天庭上调解谈崩
电车公司认为,自己理当赔偿,但张女士3万元更换牙齿的续医费太高了,且车祸发生时她有两颗门牙本来就是假牙,因此这两颗牙只能算一次的费用。且此属意外事故,不应赔偿精神损失费。
昨天,法庭组织双方调解,电车公司认赔1.6万元。因双方对赔偿标准的认可差距大,调解时谈崩。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