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我女同胞在马来西亚受辱事件接连发生了数起,尤其以最近曝光的警察进行裸体搜身事件最为恶劣。中国通过外交渠道进行关注,马国政府也有迅速而负责的姿态:总理就事件道歉,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且调查报告已经出炉,相信相关官员正面临问责与惩处。但错误总会有它的支持者。马来西亚国内安全副部长诺·奥马在11月28日曾表示,外国人如果认为马来西亚警察残暴,大可不必继续留在马来西亚,应该回到自己的国家。这么一来,马国警方就不必忙着取缔非法外劳了。
连续发生中国公民在马受辱事件之后,具有政府高官身份的马国官员再发如此言论,无疑是为了颜面而不顾是非地强词夺理。事实上,这样的谬论在历史上并不罕见,说得严重点,当年法西斯头目希特勒也曾宣扬“不接受就离开”的逻辑。存在非法外劳而行警执法是一回事,在行警执法过程中侮辱虐待对方则是另外一回事。姑且不论其间涉外更添复杂,即便寻常情况之下,施虐侮辱都是违背公德良俗与人道人权的。以“我们就是这样”来争辩,于理不顾公义,于形则近乎孩童气话,只值一哂,不值多驳。关心此事的同胞因此也不必对此而浪费肝火。
同样是马国政府的高官,同样是对虐待中国女公民事件持保留态度,马来西亚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的质疑则还有些价值。他表示,这一系列事件之一的中国福建女子遭槟城移民局非人对待的报道有夸大的成分。此前国内媒体引述海外华文报刊对此事的报道,描述了3名福建事主在马国槟城遭移民局扣留并虐待,包括被逼趴地学青蛙和狗叫、喝未煮沸的水、吃生虫的米饭、在尖石子上赤脚跳跃半小时、违抗者被还以警棍等。之所以说阿兹米的质疑还显得有些价值,是因为他针对相关报道细节作出了具体的反驳。他说:马国的移民局官员没有配给警棍,所以不大可能有人挨警棍抽打;马来西亚的自来水都可直接饮用,所以也不可能发生逼人喝没煮沸的水的情况……
在个别执法者残暴执法、施虐侮辱中国公民的主体事件确凿无疑下,这些细节的是非并不能帮助马国方面推脱责任。所谓有价值,是指如果这些细节的质疑能够得到确查确证,则对于我们媒体关注海外同胞安全与尊严的严谨报道态度有所价值。
中国与外部世界的融合在加快,互动在增多,中国公民在外务工、留学、旅游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也越来越多。而这些同胞在外受到安全威胁、财产损失与尊严受创的事例也时有发生,并常能高效地聚集国内舆论的关注。在这种关注中,显然以全面客观地了解实情为好。但往往因为远隔事发国,信息只能依赖选择性转载,又或者对于事件所涉的问题缺乏了解,而有主观推测,所以难免被“同胞在外被欺负了”的激烈情绪所主导。此前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事件备受关注,此案于9月8日在美国水牛城宣布庭审结果后,国内一些媒体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纷纷打出“赵燕败诉”的标题,引得众人的一阵愤怒。而后才有熟悉美国司法运作的文章出来澄清:败诉的不是赵燕,而是美国联邦政府检察官;检察官的败诉也在预料之内,因为赵燕是在事发两天后才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错过了取证的良机;而刑事诉讼之后的民事诉讼,赵燕才是原告,她在这场诉讼中胜券在握……
当然,阿兹米的质疑也可以被质疑,没警棍不代表没棍子,自来水可以喝不代表什么都可以喝。基层的暗浊往往不为高层所知,这也是一个普遍的规律。但无论怎样,作为一个日益开放的中国的国民,我们要学会以少一些情绪、多一些冷静,来等待事件全貌的展现。毕竟,真相是不可能被遮掩太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