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通讯员宁东娜)廊坊女市民李文(化名)刚刚30岁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商海大展宏图不成,却走上了一条诈骗之路:李文以为自己员工购房为名贷款购得市区房产20余套,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已抵押的房产转卖他人,先后骗取200余万元。
日前廊坊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报案: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李文以孩子到中央美院附中上学急需用钱为名,低价卖掉自己的一套房子,并且收取购房全款18万元。很快李文就下落不明,电话也没有人接听。民警调查后发现,该房已于2003年4月15日卖给他人,产权与李文无任何关系,同时办案民警发现李文在2000年至2002年间以为自己公司员工购买住房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先后购得市区另三处小区房产20余套,后又以低于市场价3-8万元不等的价格将已抵押的房产转卖给他人,截至案发李文共诈骗受害群众22户、获赃款200余万元。鉴于李文的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且案情重大,经侦支队组成专案组。该案也引起省公安厅的重视,并被列为省督捕案件,李文被列为网上逃犯。
针对李文的亲属均居住在北京市的情况,民警多次到其亲属的居住地进行蹲守,特别是在春节、中秋节期间,经过多月的侦察,民警终于确定李文已经改名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一化妆品专卖店打工。经侦支队派一女民警先期化装侦查,确定李文确实在该化妆品专卖店后,民警将其抓获。
经讯问,李文承认了其一房多卖的事实,并交待其所骗赃款已全部挥霍,为维持生计不得不出门打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