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许桐珲 □本报记者 李 梁
北京一位知名教育学者在一次研讨会上曾说:“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义务教育不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一个标准,一张图纸上可以找到所有的学校。所以,义务教育确实具有一种平均主义的趋向,它的基本功能并不是淘汰、筛选,也不是制造优秀,而是保证享受基本的教育。 ”
美英:大择校与小择校
自西方义务教育体系建立之日起,免费的公立学校与昂贵的私立学校就是并存的。家长可以根据经济能力自由选择公立或者私立学校。
各国公立学校基本上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无论你搬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了固定的住所,就可以到当地的学区委员会申请子女入学。学区内任何公立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所属学区内的孩子入学,但孩子也不能选择学区之外的学校入学。
以美国为例,在全国10万余所中小学中,3 /
4为公立学校,容纳了近90%的学生。公立中小学不仅免学费,也免杂费、教材费。这些经费主要由州政府和地方学区分摊,而学区经费来源于区内居民财产税。除此之外,低收入家庭儿童还享有联邦政府的资助和“儿童营养计划”提供的免费早餐和午餐。
日韩:从精英化到一视同仁
日本早在“明治维新”时代就实行了全民义务教育,与西方国家义务教育“大众化”的传统不同,日本义务教育体系建立之时,高等教育急需中小学输送精英人才。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类似中国“重点学校”的“名门学校”。韩国的情况也与之相似,两国义务教育精英化的倾向直到1970年代开始扭转。
韩国从1970年开始推行“教育贫穷化”政策,撤销一批名门学校,实行初中升学面试;日本在改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方面三管齐下:拨款一视同仁,教师定期流动,校长定期流动。
日本法律虽然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地方财政负担,但其来源主要是中央的税收返还。中央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转移支付比例,从而确保义务教育对于贫富地区的儿童一视同仁。
此外,日本中央政府直接负担教职人员的人头费,消除不同学校教师待遇的差异。上述两方面的规定使得即使在边远落后的乡村,中小学的师资条件和硬件设施都能达到规范化;有些仅有几个学生的学校,也建有体育馆、游泳池,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的老师和设备一应俱全。
教师和校长流动是日本保障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另一项举措。日本的法律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校长任期两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
发展中国家:钱花在刀刃上
发展中国家在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中受到国力制约,首要问题是如何把有限的经费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越南1993年的法律不仅确认农村复式教学(即多个年级的学生合编在一个班级)的合法性,还规定了复式教师工资两倍于单式教师。印尼制订了农村教师晋升的专门规定,并为参与农村学校活动的社区给予额外补贴。
无力全额负担义务教育费用的国家,也设法优先减免贫困学生的负担。例如越南和印尼政府免费向农村地区中小学提供教科书。泰国政府通过向贫困学生出借教科书并提供午餐,向交通不便的学生出借自行车等针对性措施来保障基本上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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