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曾推出关注深圳治安——“同乡村”调查连续报道。就在这组报道的后期采访中,记者发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近百名聚居在一栋两层小楼中的老年乞丐。
这些老人来自河南农村,因老家常年遭受水灾,就来到深圳成为职业乞丐。从事这个行当,他们也有自己的无奈:年龄大,文化不高,难找工作。在这里,他们渐渐习惯了路人的白眼,甚至挨打受骂的经历,同时也品尝着用讨来的钱养活自己、贴补家用的欣慰。
无疑,他们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存在也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周围人群的生活秩序。 但有专家指出,只要他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的生活状态就不应该受到强制性的干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应该通过努力,建立多层级的救助和管理机制,帮助他们逐渐走向正常的生存轨道。
今天起,本报推出“乞丐楼”调查专题报道,就是希望引起大家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希望大家对类似群体的救助和管理问题出谋划策。如果你有好的建议,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755-83325000。
名词解释乞丐楼在罗湖区黄贝岭中村,有一栋两层楼的出租屋,里面聚居着来自河南驻马店市各县农村的近百名老年乞丐。他们说,之所以住在一起,一方面是为了相互照应,一方面可以节约房租。因为他们租住的这栋两层小楼没有很明显的标志,为了报道方便,我们将之简称为“乞丐楼”。因此,“乞丐楼”在这里没有任何倾向性的意义。
午夜,深南大道书城前的人行天桥上,常见睡着或坐着的阿婆阿公,面前放着一个大瓷碗,静静地等待路人的施舍。凌晨,都市牛仔酒吧门口,总有拿拐杖和瓷碗的阿公阿婆站在路边,不时向过往男女拱手作揖……
采访中,记者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个聚居的乞丐群体,上百名以乞讨为生的老年人,租住在罗湖区黄贝岭中村一栋两层的居民楼内。
11月16日下午2时许,深圳雨后的天气有些凉意。记者来到罗湖区黄贝岭社区中村,对这个老年乞丐部落进行探访。
当日下午2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488栋旁边的那栋破旧楼房。该楼房分为上下两层,墙面黑糊糊的,布满了蜘蛛网和油烟灰。一楼有两间房,二楼有五间房,从楼房外面一道狭窄的楼梯可以直接上二楼。
记者沿着楼梯上到二楼,来到一个开着大门的大房间。地铺上密密麻麻地睡着十五六个人,女性睡在里面,男性睡在外面靠近门。屋内仅有的一个留空的角落里放着煤气灶和煤气罐。四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包包和袋子。二楼其他几个房间又被分成两层阁楼,老年男子睡在上铺,老年女子睡在下铺。
记者到来后,一些已经醒来的老年人陆续穿好衣服坐起来,有一搭无一搭地与记者聊起来,他们说,住在这栋小楼里的都是从河南驻马店市各县农村来的,大约有近百人,多数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在深圳的工作就是乞讨。
一名78岁高龄的何姓老伯说,老家基本上每年都不同程度遭受洪灾,庄稼都会被洪水淹没,收入甚微,为了减轻家里经济负担,老人们才纷纷南下。交谈中,50多岁的张姓男子略显羞涩地说,他本来想来深圳找份正常的工作,但年龄偏大,而且文化水平不高,根本找不到工作。后来碰到了在街上乞讨的老乡,就跟着走进了他们的行列,慢慢把乞讨当成了自己的职业。
张某说,初入行时,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他们之所以选择“夜讨”,虽然收入可观一点,更重要的原因是不好意思,以免让认识的人认出来后,感觉没有脸面。
下午4点多钟,在另一个小房间里,一名50多岁的男子正做晚饭,其他几个老人或坐或躺等着开饭。上铺一魏姓老汉说,他们一天只吃两顿饭,晚上5点多吃一顿,然后就出门乞讨,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钟回来再吃一顿。魏老伯说,他们都是白天睡觉,晚上乞讨,因为大白天怕丢人。下铺的老婆婆补充说,晚上赶“夜市”,人多。当记者问到他们的收入时,魏老伯掰着手指算道,一天伙食费要两块多钱,房租要一块多,也剩不下啥钱了。“我们的大部分东西都是捡来的。”他抖抖手上的烟说:“这也是捡别人的。”下午4点过后,整栋楼的老年乞丐都在吃完晚饭后,拿着拐杖、碗和编织袋等道具,陆续走出出租屋,然后直趋各个乞讨区域。
11月17日,记者向出租屋周围的居民了解到,这些老年人在那栋小楼住了好几年,他们中有一部分在九十月份时会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但不久又再来到住处,春节很少有人回家。
(统筹:本报记者 陈文定 高春明 陈亮
采写:本报记者 李朝红 丰雷 杨敏 李志刚 王越 张景 王莹 冯悦 陈铭
摄影:本报记者 陈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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