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宣布: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2月7日上午10时30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泽文宣布,被抢匪状告的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一审胜诉!顿时,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走出法庭后,激动的支持者更是兴奋地把热血男儿张德军抛起来,表示庆祝。
飞车追赶中抢匪一死一伤
2004年8月14日下午,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3组的李女士遭两男子飞车抢夺项链。张德军等人闻讯后开上奇瑞轿车追赶抢匪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在逼停抢匪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开摩托车的男子胡远辉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男子罗军受伤,此后左腿截肢。
由于被抢项链价值未达到“抢夺罪”的定罪标准,警方此后按治安案件进行了处理。今年年初,成华区有关部门授予张德军等7人见义勇为奖。今年5月,罗军及胡远辉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控告张德军,要求追究张的刑事责任,此后公安分局决定“不予立案”。随后,他们又向法院起诉。
2005年10月24日,成华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围绕奇瑞车和摩托车究竟谁撞谁、见义勇为是否过“度”等问题,双方展开了争论。
受到明星般的欢迎
12月7日,法庭对此案进行宣判。当日上午9时,关注此案的热心市民陆续赶至成华法院。记者在法院一楼大厅处见到,前来声援张德军的市民有四五十人。“我想第一时间知道英雄的命运,我坚决支持他!”穿红衣服的谭女士自称,5日就从遂宁赶来成都,一大早就赶到法院,“我一定要见见张德军,向他表达敬意。”曾大爷、张先生冒着严寒特地赶来听宣判结果。他俩向记者展示了两张自制的标语,上书“支持义士张德军、坚决严惩抢匪”。
“张德军肯定赢!”“如果官司输了,我们陪着张德军上诉!”赶到现场的市民议论纷纷,对抢匪抢劫的行为予以谴责。
10时左右,张德军来到法院。他一出现,立即就受到明星般的欢迎。“我一点压力也没有。”面对记者,张德军神情轻松,“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庭审
法院判张德军无罪
10时20分,胡远辉的妻子和父母、律师,罗军的姐姐和父亲进入法庭。10时24分,张德军坐到旁听席的第一排位置。接着,他被请到了被告人席位。10时27分,刚被法警从看守所带回的罗军进入法庭。
10时29分,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审判长王泽文开始宣读判决书。最令人关注的时候到了,审判长开始宣布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自诉人胡远辉、罗军为摆脱现场群众的追赶,驾驶摩托车以危险状态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被告人张德军为了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而被动地采取高速追赶行为,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随后,审判长宣判:张德军故意伤害他人罪名不成立,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判长话音刚落,旁观席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人们纷纷涌上去祝贺张德军。
据成都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