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驻株洲记者谭斯亮 通讯员罗晟海)12月9日,一起涉嫌抢劫娱乐场所坐台小姐的刑事案件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身为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原民警、5名被告人之一的何松林因“执法人员犯法”,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据公诉机关称,被告人蒋剑频(39岁)从株洲市车辆厂下岗后一直无所事事,便与昔日同事杨洋等商议冒充公安人员对娱乐场所的坐台小姐实施抢劫。
2004年11月18日,蒋以他人名义租来一辆银灰色“夏利2000”代步,先后纠集文康(在逃)、顾志强、何松林等入伙。同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身着警服的蒋、杨二人开车将市区某KTV娱乐城坐台小姐杨某劫持。接来“真民警”何松林后,抢得现金1200元、蓝宝石戒指一枚和一台手机。并持杨某的银行卡取得现金52100元。
2005年1月3日凌晨他们三度作案,从某宾馆水疗部女服务员钟某身上抢得现金1900元、手机一台。次日凌晨,文、杨、顾3人伺机再度作案时被抓,不久,警方根据落网嫌犯的供述将蒋、何两人抓获归案。案发后,何松林被株洲市公安局开除公职。
公诉机关指控,蒋、何等5人共抢劫娱乐场所坐台小姐9次(2次未遂)。目前,此案已审理完毕,株洲市中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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