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买卖明年网上签约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5-12-133:00:01·来源:签订买卖合同须说明房屋租赁情况,律师称有助于防止一房两卖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政策,明年1月1日起推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房买卖需要在网上签约。 较之已经实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增加了房屋租赁情况说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约定、地下车库等附属建筑物、物业费及不可抗力等条款。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现房合同网上签约政策通报会”上,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说,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现房销售也需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网上下载打印并与管理网联机备案。
苗乐如表示,为防炒房,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转移登记前房屋不得转让他人。明年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90天内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对于合同条款,建委交易处处长沈洁说,开发商和购房人在现房交易时,可以增加细化、补充的条款,但绝不允许删减条款、改变原来条款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合同。此外,房产开发商需要提供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号码,示范文本还提示购房人注意该房屋是否出租。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的毕文强律师称,现房交易网上签约提高了现房的买卖情况的透明度,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客观上防止了房屋特别是现房一房两卖的情况。明确要求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这也在客观上保证了消费者交易的安全性。
此外,该政策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也进一步规范。网上公布能更好地制止开发企业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
新规略读
1 6项房屋信息上网公布
明年现房交易需公布以下内容:现房相关信息,包括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证号等;楼盘表信息,包括楼栋层数、总建筑面积等;每套房屋房号,建筑面积;用不同颜色区分房屋已认购、已签约和未签约状态;拟售参考价格、成交价格;退房情况。
2 地下车库是否转让可约定
在关于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中,现房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了两条选择条款,即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可以按约定随同商品房一并转让。双方也可以约定其中哪几项附属建筑物不随同商品房一并转让。
3 出卖人须提供分户验收表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全市开始推广“一户一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制。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记载有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等八项房屋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4 提示物业费构成及缴纳
示范文本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时间进行了提示性约定,如是按年收取还是按半年、季度收取。提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强调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价格和价格构成等内容。并提示价格构成可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等。=《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