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日,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成都市中院继续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田玉飞在5年时间里,涉嫌106次收受36人贿赂1859万元,另有133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庭审中,田的辩护律师称,千万元巨额财产是田玉飞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积累起来的。最后陈述中,49岁的田玉飞几度落泪,当庭哭诉承认错误:“我痛恨受贿、行贿的人,我把他们都检举出来!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庭辩论阶段,田的辩护律师指出,对田玉飞受贿1859万元的指控,不持异议,但一些具体的数额有待调查,其中有部分是田的朋友春节送的钱,只能算“礼尚往来”。但公诉人认为,这些钱是田的朋友知道以后会有求于田才送的,应纳入受贿范围。
如何对田玉飞量刑成为一大争论焦点。田的辩护人提出,虽然田的涉案数额巨大,但是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而且案发后主动退清赃款,再根据其重大立功情节和自首表现,应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听了这话,旁听群众一片哗然。
公诉人反驳:“法律明文规定,受贿10万元,就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田玉飞受贿的数额是10万元的180倍之多,最起码也应从死刑来考虑,至于其重大立功和自首,可再讨论。”
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中,田玉飞一直安静地坐在被告席上。每当法官问他是否有意见时,他都平静地说:“没有。”他在最后陈述时说:“假如人世间真有后悔药的话,我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换!我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说着说着,田“呜呜”地哭了起来,一个劲儿地用衣袖擦拭泪水说:“我错了!”此时,坐在旁听席上的田的亲朋好友也忍不住落下眼泪,哭出声来。
最后,田调整了一下情绪说:“我痛恨受贿、行贿的人,我把他们都检举出来!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复庭时间另行通知。
(《成都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