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人昨日透露,今年我市主城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将控制在2500个以内,允许销售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共计19天。
主城设2500个点
据悉,为让市民能方便购买,主城区布点是按照一个居委会2至4个点,农村地区每个村1至3个点布设。主城区布点总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
我市签订350个品种
据介绍,今年全国177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开禁”,因此货源趋紧。按照规定,我市烟花爆竹必须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
我市目前已与湖南、江西、四川广汉等地的合法生产厂家签订了近350个品种、10多万件烟花爆竹的供货合同,将在本月底陆续启运我市。其中鞭炮品种是向梁平、广汉定制的“朝天椒”,所有烟花爆竹包装内都有统一的标识。
人大视察准备情况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条例”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视察。日前,我市在某区一小学内就查获2000多箱非法烟花爆竹。安全成为视察组最关注的问题。昨日他们兵分两路,分别视察了沙坪坝区和南岸区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和储存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情林要求,春节将至,有关部门应加快准备进度,保证在春节前,让老百姓能从正规的渠道买到安全的烟花爆竹。视察组成员还建议,各区县应尽快划定本区内禁放、限放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让市民人人知晓。
经销人员必须培训
目前沙区和南岸区已确定,烟花爆竹运输的专门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烟花爆竹经营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所有经营点必须摆放两个专用灭火器等。目前全市已培训2万多名烟花爆竹从业人员。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市有关部门表示将严厉打击,并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南岸区划定四大燃放区域
本报讯(记者陈静王洋)昨天,记者从南岸区政府获悉,南岸区共设立了450个零售烟花爆竹网点,平均零售点距离在100米以上。对禁放区和加油站、人口稠密区、医院、学校、森林地带等特殊地区没有布设零售网点。
此外,南岸区划定了四大燃放区域。南坪转盘附近、南坪步行街、南山生态带及其他森林覆盖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长生镇、迎龙镇、广阳镇、峡口镇、鸡冠石镇、涂山镇以及殡仪馆、公墓等农村区域为燃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南滨路观光燃放区域为节假日、重大庆典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大型商展活动期间的观光燃放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