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52岁的陈立柱向前妻要钱遭拒,就将前妻及其同事一同扎死。昨天,陈立柱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原告57万多元。
陈立柱于2003年和前妻张某签订协议,由张某离婚后给他5万元。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陈立柱归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