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家有老小、负担较重,是再就业难度较大的一个群体,最需要给予关心和照顾。 然而,这些下岗职工有什么苦衷,有关部门如何解释,我市
“4050”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呢?12月14日,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案例一
街道办事处没办下来申请手续
“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面临夭折
12月14日,海口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2003年12月30日,他和白龙街道办事处签定了一个《“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经营管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规定,白龙街道办事处同意,将青年路潮昌楼与千家社区居委会之间的空旷地,兴建“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由甲方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申请开办,乙方吴先生投资及经营管理。合同签定以前,吴先生已经投资几万元对合同指定的空旷地进行整修。合同签定以后,吴先生开始在空旷地上搭建棚子,修建排水沟等,为经营该服务网点做好了准备。
但是,合同签定以后,白龙街道办事处没有把“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申请下来,而吴先生已经按约定上缴了前两个月的管理费800元。据吴先生介绍,2004年2月,白龙街道办事处要求他把搭建的棚子全部拆除,只允许在该空旷地上摆地摊,他觉得非常不合理,以后也拒绝向白龙街道办事处交管理费。到了今年12月初,白龙街道办事处通知吴先生,要求他将空旷地上的地摊全部拆掉,否则将予以强制拆除。
吴先生觉得白龙街道办事处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合同的规定。他告诉记者:“为了这个“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我已经前后投资了5万多块钱,白龙办事处不但一直没有按照约定把“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申请下来,还要求我拆除,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这个网点完全是为下岗职工服务的,希望白龙办事处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街道办吴副主任:“4050”现在不怎么提了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没有被申请下来的问题,记者来到了白龙街道办事处。
办事处余主任告诉记者:“我们虽然和吴先生签定了《“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经营管理协议书》,但是当初只是借“4050”的名义来为自己谋利益,而且根据1996年1月19日《海口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11条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他在合同约定的空旷地上搞经营。”记者问余主任:“但是你们的合同是2003年12月份签的,那为什么你们早知道这样的规定,当初还要和他签定合同呢?”余主任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虽然合同上这么约定,但他从来没来找过我们,申请“4050”再就业服务网点,应该他自己过来,让我们配合一起去办。另外,他搭建的棚子和摊位影响了附近居民,我们要予以拆除。”
坐在旁边的白龙办事处分管城建的吴副主任告诉记者:“‘4050’这个概念只是前几年才提,现在不怎么提了。这个概念已经过时了。”记者正记录着,余主任马上指责吴副主任:“你说的不对,‘4050’这个概念没有过时。”
案例二
就业市场无优势借钱开小饭馆
饭馆影响市容 不知如何是好?
12月14日中午,某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龙先生向记者反映,2001年8月他下岗待业,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的老婆在一家单位上班,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家里还有孩子读书,老婆微薄的收入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办法,2004年10月,他找几个朋友借了2万多块钱,在青年路上开了一家小饭馆。今年11月份,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给他发了《再就业优惠证》,然而他的生活依然非常困难。据他介绍,他的饭馆白天不敢营业,因为城管部门已经指出他的饭馆影响市容市貌,要查处,没有办法,他只有晚上营业。
龙先生难过地告诉记者:“现在用人单位要求都比较苛刻,一般要求工作人员年龄小,学历高,而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大部分都是四五十岁,学历一般都很低。我们在就业市场上没有什么优势,很容易被淘汰。好不容易开了一个饭馆,勉强能维持生活,现在却查得这么厉害。希望有关部门能指条路,如果我们哪里做得不规范,肯定会改正,一概查处的话,我们确实受不了。”
案例三
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复杂又麻烦
申请小额贷款要花上好几个月
王女士今年45岁,2002年12月从我市某国有企业下岗。下岗后,她也没找到工作,一直待业在家。最近几个月,她想申请3万元的小额贷款,开一个杂货店维持生计。
为申请小额贷款,她先是去某农信社提出申请,后来又找某担保公司。某担保公司告诉她,必须要有公务员来担保,还要有房产来做抵押。没有办法,她便四处找亲戚朋友,好不容易找到一机关的公务员作了担保,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但是,她去市政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的时候,用了一个月还没有把回单领到手。
王女士对记者说:“有几个下岗职工能找到公务员来担保,又有几个下岗职工有房产?
费了几个月的工夫,该具备的条件都具备了,程序还这么复杂。难道申请小额贷款就这么难?”
说 法
海口市就业局:我市“4050”工程存在困难
“4050”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呢?12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就业局。据就业局就业科王科长介绍,在
“4050”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困难。王科长告诉记者,这是再就业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小额担保贷款的宗旨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过程中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下岗失业人员感到找担保困难,贷款手续繁琐,贷款门槛过高,一些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不高,致使一些急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能望洋兴叹。
问题二:政策宣传不到位。目前劳动、税务、工商等部门都进行了广泛的优惠政策宣传,但是由于政策的贯彻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程序,有关部门未形成合力,进行全面和系统的政策宣传。因此,下岗失业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优惠政策和申请程序。
问题三:政策本身的不足。目前给予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所得税减免,这种直接优惠一般只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而未能真正实现“雪中送炭”的效果。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容量大,但是这类企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利润较少,甚至亏损经营,往往难以用够用足现行的优惠政策,最终减弱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动力。
问题四:政策的落实存在水分。有些部门的办事人员出于各种问题的考虑,在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时,采取半推半就的方法拖延执行规定,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执行,又挫伤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
链 接
“4050”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005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由各地确定,最晚至2007年底)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上述“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