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介绍了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本次发布会由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鲁广锦主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焦凯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15日说,目前中国不够合理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应当改变,将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逐步过渡”的方式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刘永富在此间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基础养老金都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其次是不符合退休人员实际情况。目前中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为25年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
他说,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能够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考虑了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记者会要点聚焦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调整 单位个人负担都不会增加 ··下岗 失业 暂时中断劳动关系者可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 ·· ·· ·
刘永富谈《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形成过程
[刘永富]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很高兴同大家见面。国务院作出了《》,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我们贯彻落实这个《决定》的一些工作方面的安排。
关于这个《决定》的形成过程,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确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强化养老保险管理,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特别是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是合理的,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的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还没有做实,没有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调剂能力还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些新的形势和问题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完善。
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基金规模大,运行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国家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非常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围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亲自参加调研。
在一个月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这个《决定》以后,再次征求了各地的意见。2001年7月以来,我们还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这个制度积累了经验。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仅2003年,我们就组织近百人次,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到26个省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2003年,劳动保障部又成立了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课题组,就完善制度做了充分的论证和研究,形成了总报告和十个分报告,并且征求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可以说,这一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1][2][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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