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记者 厉苒苒
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详解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
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不会降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新人”新办法,更加有保障;“老人”老办法,待遇不会降;“中人”逐步过渡,保证不降低
此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对于“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有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并随以后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以缴费35年计算,他们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59.2%,较改革前的目标替代率58.5%要略高。
■对于“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国家会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地将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实行过渡期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以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不下降,且能有所提高。
个体户参保——政策上给予倾斜,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养老新政策在覆盖面上进一步扩大——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这部分人适当倾斜。目前,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后者比前者的缴费水平总体上低8个百分点,但其计发办法相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测算表明,按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要大大高于其本人缴费所能支撑的待遇水平。
从个人养老待遇看变化——缴费工资高、缴费年限长、退休时间晚,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高;反之则相应较低
新办法对个人基本养老金究竟带来多大变化?请看两个例子。
李先生,60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5年),其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48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1313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23元,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884元,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139元。按照过渡期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定比例逐年递增计发的政策,李先生增加的139元按10%计发为13.9元,实发的基本养老金应为897.9元。
再来看张女士,50岁退休,缴费年限2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5年),其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21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9256元。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587元,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6
02元,新办法比老办法减少15元。按照过渡期政策,对于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她的基本养老金仍为602元,不会因改革计发办法而降低。
由此可得出结论:实行新办法后,职工缴费工资高、缴费年限长,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高;反之,职工缴费工资低、缴费年限短,退休时间早,其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调整——目前改革退休年龄的时机还不成熟 本报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这次为什么没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相应的调整?
有关人士回答,现行的退休年龄,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明显偏低,这个偏低是指和我们现在人口的寿命、和老龄化的形势相比是偏低的。另外,国际上多数国家退休年龄男女是一样的,而且多数在60岁以上,有的达到65岁,有的67岁。
因此,各方面意见较大,改革的呼声也很高。但是,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决定》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规定,主要是考虑目前对退休年龄进行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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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3种养老保险模式优劣比较 目前,国际上养老保险模式主要有3类。
部分基金制:以中国、瑞典为代表。设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并将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分别放入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养老金给付时则分别从上述两个账户中按比例分配。同地区受益人从社会统筹账户所获给付是相同的,但差别则在于每个受益人从各自的个人账户中获得的给付的多少不同。最终导致每个受益人养老金给付水平有差异。
现收现付制:以美英德为代表。将雇主和雇员缴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由社会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现收现付制的最大优势就是操作简便、管理方便,但它是用在职者的缴费直接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这样做的结果,势必在人口老年化的压力下,让财政不堪重负,让在职者丧失信心。
完全基金制: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不设统筹账户,只设个人账户,雇员单一缴费或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账户投资管理要么由中央政府管理,要么由私人机构管理。完全基金制完全强调个人贡献,缺乏“社会统筹”与“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精神,而且完全基金制基本上是“个人账户”这个单一支柱承载个人养老负荷,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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