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内发现烟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作出处罚——
106个烟头罚2000元
晨报讯(记者 汤洋)抽查学生内务卫生时,在两个寝室竟发现106个烟头,每个寝室各53个!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作出处罚:两个寝室各罚1000元。
对此,有的同学认为,罚得有点重了,“1000块钱对咱来说不是小数目!”
学生:罚得有点重了
“开始说一个烟头罚100块钱,咱都傻了”
12月7日,该校学生处对法学院2003级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抽查时,在公证业务班405寝室和法四班402寝室内各发现了53个烟头,还发现法二班的学生刘某和李某在寝室抽烟。
“开始说一个烟头罚100块钱,咱都傻了,交不起啊!后来又说53个烟头罚1000块钱!”学生们回忆,第二天,学生处就把相关的处罚通报贴出来了。
昨日,记者在该校看到了一人多高的白纸黑字写成的处罚通报,通报上显示:被发现53个烟头的两个寝室通报批评,各罚款1000元(本周内交齐),两名学生警告处分,各罚款100元(周五12点前交学生处舍管科),逾期不交,后果自负。
此外,两个辅导员分别被扣除本月津贴和本月津贴50%,学生处有督察不力责任,取消参加院内年度评优资格,扣除学生处李处长本月目标考核奖。
昨日,对于这份贴了一个星期的通报,学生们认为,罚得有点重了,“教育一下,或者少罚点就得了,1000块钱对咱来说不是小数目!”
学校:这次情况太严重了
“学生看见老师去,赶紧把烟头往草垫里塞,翻出来时烟头还没灭呢”
对此,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处李处长表示,这样的处罚决定是根据“校规”做出的,是为了避免出更大的问题。
“当天抽查的都是新校区的,新校区在棋盘山那,周围都是树和草,离世博园也近,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李处长说,5月份时,新校区曾因学生乱扔烟头起过火,幸亏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据李处长介绍,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再发生,学校重申了老师和学生一律不准在寝室和新校区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的“校规”:第一次发现“违规者”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给警告处分,罚款交到舍务管理科,用于给特困生的奖励。
“通常我们都是批评教育,但这次处罚是因为情况太严重了”李处长说,“当天抽查时学生看见老师去,赶紧把烟头往草垫子里塞,老师翻出来时烟头还没灭呢!”
教育厅:高校可依《规定》定校规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与学生违规严重程度相适应”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高教处了解到,各高等院校可根据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定“校规”,“校规”需要在教育厅备案,但最终解释权在校方。
记者在“规定”中看到,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