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10年间收受贿赂600余万,被媒体称为“卖官书记”,已被判死缓)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桂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对韩桂芝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震动全国的“马德卖官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案”,其中共有265名官员涉案,除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等高官外,还包括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超过半数的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12月13日,田凤山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控收受贿赂17笔,其中包括马德的贿赂10万元。庭审中,田凤山对检方指控均表示认可。法庭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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