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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办法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发放额年均增 长14.9
%新华社发
个人养老金计发新办法出台,“新人”更有保障,“老人”待遇不会降,“中人”待遇不降低
核心提示1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新政策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仍为28%左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将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全部用于积累,用于本人将来的养老问题。
昨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等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我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变动情况,并针对读者最为关心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解答。
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不会降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新人”新办法,更加有保障;“老人”老办法,待遇不会降;“中人”逐步过渡,保证不降低。
鼓励多工作多缴多得
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都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5年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领完了。
因此,必须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机制上引导、鼓励人们参保缴费,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老人”待遇不会降低
对于“老人”———在这次完善制度之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对他们来讲,根本不存在降低待遇的问题。
“新人”待遇和改革前相当
对于“新人”———也就是1997年国家建立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参保之后,将来随着计发办法的改革,他们的养老金结构将要发生一定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它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一般来说会有所增加,账户养老金由于账户缩小了,会有所减少,但是总体来说,应该说和改革之前大体相当,或略有提高。
“中人”将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比较复杂的是“中人”—————对于1997年国家统一制度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而以后才退休的人来讲,这次调整当中,政策也做了明确规定,将来退休以后,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之外,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发给一定的过渡性的养老金,而这个过渡性的养老金,在过渡期内,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他们的待遇水平要降低的,就不会减少,如果增加的,就逐步增加。
交不起养老保险费用怎么办
“国家在统一了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以后,有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应该怎么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表示:首先,按照国务院决定,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比企业职工低8个百分点。其次,国家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再次,国家规定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
我国实行的养老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考虑到劳动力有个转移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现已经出台的转移接续的办法,做好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顺利接续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工作。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暂不调整
有记者问“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没有对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进行相应的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焦凯平在回答提问时说,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决定》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规定,主要是考虑目前对退休年龄进行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
继续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说,我国已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再选择几个地区进行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据新华社、《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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