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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韩桂芝在北京市一中院接受宣判。成都晚报供图公诉人指控其接受63人300余次贿赂,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因如实供述尚未掌握受贿事实被判缓刑
综合新京报、武汉晚报16日消息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15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韩桂芝受贿70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起诉书念了数小时
15日9时30分,在韩桂芝曾经受审的一中院西中法庭,众多法警守在门口,备受关注的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案在此宣判。
刚站在被告席时,韩桂芝有意回头,瞥了一眼旁听席。公诉方指控韩桂芝接受63人,300余次贿赂。长长的起诉书就念了数小时。最终法院认定,1993年至2003年期间,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念判决有一个停顿
从法庭走出的一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审判长念到“死刑”时有一个停顿,韩冷若冰霜的脸上有一些微妙的变化。之后,审判长又念到“缓期两年执行”,韩桂芝轻咬了一下嘴唇,这时她的双手正在被两位女法警戴上手铐。
法院认为,韩桂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她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对韩桂芝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检反贪总局成立专案组侦查此案
本报讯据华夏时报16日消息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直接立案侦查本案,并从全国各地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反贪强将成立专案组,从去年7月就介入该案调查。
今年3月,最高检反贪总局在办完该案后,直接移送到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由于韩桂芝属正部级干部,且涉嫌犯罪的案情重大,市检一分院为此案也成立了专案组。由于此案被最高检反贪总局定为专案,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马子荣亲自作为审判长审理此案,与其组成合议庭的是两位一中院骨干法官。并在时隔9天后迅速作出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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