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大春)为切实帮助今年受灾地区安排好冬令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冬令救灾资金5145万元,其中中央下拨4700万元,省级配套445万元,重点用于灾区群众冬令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
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切实维护灾区稳定,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此次资金应与地方自然救济事业费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口粮,解决冬令期间灾民生活困难问题。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救灾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救灾款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以现金发放的救灾款,必须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