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近期通知,中国将从2006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今后每年6月底,三部门将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GDP和工业增加值采用2000年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