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对检方认定的嫌犯作案动机“怀疑”,因此判嫌犯无罪,检察机关抗诉改判有期徒刑3年本报讯(记者刘虎通讯员蒋毅)欠人1400元债务,请客时被人在高压锅里投毒,一对父子险丢性命。事后嫌犯被拘,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宣判嫌犯无罪。 17日,经检察机关抗诉,市二中院依法认定嫌犯故意杀人罪成立,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欠账1400元父子险丢命
现年55岁的开县人田邦同,去年初在县城打工时,与城口人王家福相识。王借过田的钱,但一直没归还,,也没出欠条。田认为对方想赖账,非常气愤。
去年10月13日,田邦同买了3支老鼠药。两天后,王请客吃饭,田登门趁势将老鼠药倒在高压锅里。次日晨,王家福及其儿子饭后中毒,经县医院救治脱险。
王家福出院后算账,田邦同理亏,承认了这事,还赔偿了100元医药费。同年11月6日,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田邦同刑事拘留。
据田交代,王家福共借走他1400元钱,“王家福欠钱,他反倒说要杀我。我就起心要收拾他。”
检院抗诉改判3年刑
今年10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为,少许债务纠纷就产生投毒杀人恶念,嫌犯作案动机不符合常理。此外,警方没能够提取被害人的呕吐物,导致证据不足,因此判决田邦同无罪。
检察机关抗诉认为,一审法院的“怀疑”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合理怀疑”,本案现有的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因此市检察院二分院提出抗诉,法院改判田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