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已联合下发通知,从明年开始,每年6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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