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8日,湖南首例包工头召凶杀害民工案,由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庭审时,受害人家属诉讼要求附带各种民事赔偿共91万元。由于家属情绪激动,法院决定于本月20日再次开庭审理。
2005年1月28日,春节临近,湘乡市石狮江村8组却传出阵阵哀乐声。 被杀民工陈志良70多岁的父母、11岁的儿子、两个替弱智哥哥抚养的女儿以及体弱多病的妻子都哭作一团。“凶手太嚣张了,在闹市竟然将他杀死,太没有王法了。”对于陈志良的死,该村村民们也愤愤不平。
据了解,2004年6月,湘乡市县乡公路管理站准备修建通乡公路。通乡公路指挥部便将此工程发包给挂靠在长沙市西工建设公司的包工头朱赐强。朱赐强又将此工程包给了石狮江村陈志良等52位村民,当时约定工程完工后立即付清所有工资。2004年11月,工程完工,可朱赐强仅付了9万元材料费和民工伙食费,余下的8.2万元工资却一直拖着。1月28日下午6时,陈志良和几位工友找到朱赐强协商付款问题未果,晚上8时双方又来到城区某茶楼继续协商,双方发生口角。朱打电话召来5名不明身份的人赶到了茶楼,陈志良被对方连刺3刀。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事后朱赐强带着5名凶手逃离现场。第二天,朱赐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今年4月,其中一名歹徒陈旺新也被警方抓获。
18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朱赐强、陈旺新刚被法警带上法庭,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死者陈志良70多岁的老母、妻子陈惠等家属立即朝两被告扑去,在法警的一再劝说下,死者家属才稍稍平静下来,庭审才得以继续。
法庭上原告方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要求,要求被告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安葬费、家属及子女生活费等91万余元。
法庭上被告人朱赐强表示,他真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会酿成悲剧。他说在事发后,他已赔偿了死者家属5.5万元。现在他家里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钱来赔偿,但他表示,希望通过他的律师向其亲戚借钱,尽力满足死者家属。
由于家属们的情绪过于激动,数次打断庭审,庭审刚到一半,就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法院决定于本月20日继续进行庭审。经过庭审,法院认为朱赐强犯罪的证据确凿,已触犯《刑法》相关条款,应承担刑事责任。
(潇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