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运行难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贷款手续复杂,申请期限长。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要经过以下步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查推荐等内容,经办银行收到市级劳动就业部门上述文件资料后,再按发放贷款的程序调查、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这样一来,从申请到发放所有手续完成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二是贷款收益少,难以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一定的政策性色彩,商业银行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得向上浮动,利差小,与同额度其他贷款相比效益低。另外,该贷款管理难度大。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弱势群体,贷款条件相对较差,虽有担保公司担保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但风险控制措施较少,信贷管理难度较大。一般地方性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
三是贷款额度小、期限短、还款方式不合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借款人的贷款利息仍然由本人按月支付,要想贴息,还得等就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是微利项目后才能办理,这样就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同时有可能引起借款人与有关部门的争议,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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