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子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卫兴华自选集》(学习出版社出版),记录了这位经济学家在新时期的理论轨迹。
针对“左”的理论忽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卫兴华于1978年发表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和《论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两篇文章。 随后,他又发表了《生产力的内容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等文章,将有关理论观点进一步深化。这些文章突破了生产力“二要素”、“三要素”之争,为发展社会生产力鼓与呼。1980年,卫兴华发表《关于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涉及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他提出,“在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应允许个体所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的客观依据,从根本上讲,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的规律。
在改革前期阶段,人们对体制改革的认识大多停留在管理体制改革上。卫兴华在1986年就提出了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问题,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似不应仅仅归结为一个管理体制问题。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首先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运行和实现的具体形式”。1987年,他又提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即“计划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以计划调节为主导,以市场调节为基础”。
我国改革出现了实践先于理论的现象,这促使经济学者们加倍努力。卫兴华以实践为基础,不断总结和吸收实践中产生的新经验,形成新的认识。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后,他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回顾和评析》一文,从理论高度论述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性。他在进行相关研究时,对一些概念是严格区分的。他认为,应把计划、计划调节、计划经济看作既相联系又不等同的概念;同样,也应把市场、市场调节和市场经济看作是既相联系又不等同的概念。他还提出,不能“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等同起来;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等同起来;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包摄的内容都同社会主义等同起来。”
书中选收的文章大部分是作者近几年发表的,其中《走出货币是“特殊商品”的错解》、《不要混同“公有制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几个经济理论是非界限的探讨》、《关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问题不同见解的评析》等,都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经济学文章,体现了作者严谨的学风。有些问题看似概念之争,实则有助于澄清一些理论是非问题。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19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