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桂芳城市快报记者获悉,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结果显示,第二次状告高峰,向其索要儿子3岁前生活费的王纳文胜诉。
高峰私生子一案曾轰动一时,在王纳文第一次状告高峰案件中,法院判决高峰从孩子3岁起至18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对此结果不满的王纳文,于一个多月前再次通过法院向高峰索要孩子3岁前的生活费。经过法院审理,王纳文胜诉。王纳文在递交法院的起诉书中说,去年的判决生效之后,她一直试图与高峰商量,让高峰将孩子从出生到3岁这一段时间里的生活费也按照每月1000元给付。但高峰对此一直没有表态,于是她才决定再次状告高峰。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赵进荣告诉记者,昨天拿到的判决结果是:高峰支付给王纳文42000元,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5天后的一周之内一次性付清。而这42000元只是孩子3岁前的生活费,今后孩子上学的各种费用还会向高峰索要,如果高峰拒绝支付,王纳文还会继续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