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对杭州市萧山区河庄镇、益农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举行听证会(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06年1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指定听证会代表。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萧山河庄镇、益农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特此公告联系人:胡彬峰联系电话:82732378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200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