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澜 通讯员张广志)宝应西安丰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帮工关系引起的赔偿事件,一度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前不久,西安丰镇集丰村村民叶某请同村村民梁某帮忙建楼房。在施工过程中,梁某在抬楼板时不慎跌了下来。 经过抢救,梁某虽保住了生命,但是被切除了脾和一根肋骨,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事后,梁某以叶某雇佣为由要求叶某进行补偿,叶某认为当初说好要求各人小心,出了事故概不负责。梁某一怒之下住进了叶某家,双方矛盾顿时升级。
宝应西安丰镇司法所得知情况后,对事件进行调查,展开调解,结合《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双方指出:叶某请梁某帮忙抬楼板属于雇佣关系,梁某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叶某应当依法进行补偿;梁某出事后,可以要求叶某进行补偿,同时也要承担自己粗心大意的责任。并指出梁某到叶某家取闹的行为是不对的。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说服劝解,双方达成协议,叶某向梁某支付医疗费及补偿金共计1.38万元。
叶某和梁某都说,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工作,让他们不伤和气的解决问题。通过对这次事情的处理,学到了法律知识,今后再不会凭冲动行事了。
《江南时报》 (2005年12月21日 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