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毛锦萍) 涉嫌利用信用证以买空卖空的手法侵吞7700多万元国有资产的香港居民麦坚,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此前,广州中院以麦坚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麦坚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院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麦坚是香港居民,身兼香港广丰行有限公司(下称广丰行公司)、南美洲国际冷冻海产有限公司、广州泛太平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之职,他掌握着这3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财务支配权。
1994年1月,广州粮油与广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南集团)签订协议,双方为广丰行购买海产品等货物,由广南集团或其属下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出面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广南集团或益怡公司从中收取1.5%的手续费,广州粮油对广丰行按期还款承担无限额担保责任。
从1994年1月起,广丰行公司先后要求广南集团或益怡公司为其开具了18笔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持虚假的附随单据到银行换成现金。经司法会计鉴定,该18笔信用证合计金额为港币77534212.62元。从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广丰行公司只返还益怡公司港币273.5万余元,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公司垫付的信用证项下共计7716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
在昨天的庭审中,麦坚推翻了在此前所作承认犯罪的全部供述。他还对广州市中院的管辖权问题提出了异议。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