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省原交通厅长、党组书记石发亮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湖北荆州中院一审开庭。目前,此案已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因被告人石发亮认罪态度良好,对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定三天的审理在昨日一天全部审结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从1994年至2002年,被告人石发亮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胡光周、李书转等12人的贿赂人民币及物品折价共计1500.43万元、48万美元、35万港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石发亮在有关组织审查期间,能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武汉晨报》供稿
荩庭审直击
“12项受贿记录,我都认了”
上午9时10分,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石发亮手拄拐杖缓步进入法院。石发亮戴一副金色眼镜,身着一套黑色夹克,脚穿耐克旅游鞋。
开庭前,从荆州第二医院请来的医生肖治国对石发亮作了例行身体检查。肖事后告诉记者,石的血压稍有偏高,心率较好。
庭审正式开始时,在公诉方宣读起诉书过程中,石发亮一直斜靠在座椅上,面无表情,偶尔把鼻梁上的眼镜顶了顶。宣读起诉书即将结束时,石发亮突感身体不适,提出要求治疗。经当庭法官允许,石发亮被带出法庭。
在随后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方的12项涉嫌受贿指控,石发亮清了清嗓子,反复说了这样一句话:“公诉方指控的这12项犯罪事实,我全认了!都是事实!”
下午,庭审举证阶段继续进行。听到公诉方列举了自己的众多犯罪实事证据,石发亮终于作出了一个并不多见的举动,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反复擦拭了自己的眼睛和鼻子,然后慢慢抬起头来。那一刻,记者看到,石一脸无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