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记者 】本报记者陈晓报道自1996年1月成立民三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已经走过了十年时间。昨天,市中院在审判大楼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品牌战略研讨会。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讨论会上,省市两级法院和相关版权、专利行政部门集中探讨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记者发现,虽然十年来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市商标局统计显示,南京注册登记的商标、驰名商标的数量在全国都排不上名次,就在江苏省内,其数量也远远落后于苏州、无锡。很多企业对于商标保护的意识不够,没有意识到商标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市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介绍,南京申请专利特点是“三多三少”,企业申请少,高校个人申请多。国有企业少,外资企业多。职务发明少,非职务发明多。这些部门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南京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气氛不浓。一方面表现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另一方面也在不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十年来,中院民三庭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477件,年平均增长44%。首次创设了企业请求法院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今年市法院还首次判决确定了驰名商标。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4版《民生通道》)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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