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设立‘慈善医院’或‘平民医院’,专门为低收入者提供医疗服务,不是一把万能钥匙。”12月13日,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作主题发言时说,慈善医院如何能鉴别谁是低收入者?如果慈善医院数量很少,而低收入者居住分散,这些医院如何能有效地为他们服务?把解决低收入者医疗服务问题的思路局限在医疗服务提供方,是一条死胡同。 医疗费用的超常快速增长,已经导致低收入人群医疗服务可及性的下降。
顾昕认为,看病贵、看病难是我国医疗体制的两大重症。对于弱势群体来说,看病贵问题尤其具有杀伤力。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在于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正确适当的医疗保障。
他说,自1989年医疗服务机构开始“自主化改革”以来,政府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增长势头,远远超过城乡人均收入的增长。从1990年到2004年,全国综合医院的门诊费用上涨大约11倍、住院费用上涨约9倍。“推动医疗费用上涨的因素很多,但供方诱导需求是一大因素。这是医疗服务提供者(主要是医院)追求收入最大化造成的。这也是被民众普遍质疑并且深恶痛绝的现象。”顾昕说。
对此,顾昕教授引用了《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上的数据:2004年医生人均年业务收入在中央属、省属、省辖市属、地辖市属和县属医院中分别是1990年的11.6倍、11.7倍、8.2倍、6.8倍和5.5倍。“哪怕是在上升幅度最小的县级医院,这一幅度都超过了当地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
他说,医疗费用的超常快速增长已成为当今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低收入民众因“看病贵”而怨声载道。资料显示,在1993年,民众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就诊的情况并不严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这一问题突出起来。2003年,每5名自我感觉有病的城市居民就有1名因经济原因放弃就诊。
顾昕指出,根据最权威的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数据,2003年,64.5%的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根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城市居民比例随收入水平的降低而明显增加:1993年,最低收入组别中的城市居民约50%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到1998年,攀升为72%;而到2003年底,这一比例高达76%。
由于没有医疗保障体系支持,低收入家庭在很多情况下的应对办法就是有病不医,结果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导致进一步贫困,最终陷入恶性循环。他分析说,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进程中,这一问题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放弃门诊者的比例攀升速度更快,从1993年40.0%变成2003年的62.5%。
据悉,1993年,城市中收入最低组内仅37.5%的人有病却不就诊,但到2003年,该比例升至60.2%。
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疗救助只提供大病开支报销,这对于改善贫困人群初级医疗服务可及性没有任何助益,反而会让贫困人群因看不起病而小病拖成大病,整个社会为此支付的医疗费用会更高。
在会议上,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魏众说:“中国公共卫生投资缺乏公平性。城市远高于农村,东部远高于西部。医疗支出的公共资金大都集中于发达的城市医疗部门。”魏是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作上述发言的。
他呼吁,政府应采取措施引导医疗补贴更多地流向农村地区、西部地区。
魏众说,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国家的卫生系统按筹资贡献公平性排序,中国被列第188位。“在中国,政府的医疗补贴大都集中于大城市。富裕的东部城市居民平均医疗总支出达到贫穷的西部农村的11倍。”
他介绍说,这一现状的造成是有历史原因的。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地区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县和乡镇级医院逐步建立,乡村也有很多赤脚医生。这一时期,农村地区医院床位总数已与城市地区持平。但随着后来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瓦解,农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积迅速缩小:从1980年的80%降为1998年的6.6%。
“上述变化也意味着政府从医疗部门筹资者的角色后撤。”魏众说。
据了解,卫生部门支出在公共预算中的份额,1991年为2.6%,1999年已降到不足1.6%。
根据卫生部门的相关资料,魏众还发现,即便是在占有公共医疗资源较多的城市,也只是少数城市家庭受益。“说的更直接一些,就中国整体而言,医疗补贴是不成比例地补贴给了富裕人群而不是穷人。”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