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2日电2005年12月22日上午,内蒙古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等五名前伊利高管涉嫌挪用公款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时30分,随着审判长段喜林的传唤,郑俊怀、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等5名被告人被法警押上法庭。 可容纳200余人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
2004年12月17日、18日、19日,郑俊怀等5被告人因涉嫌挪用公款,分别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04年12月30日,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俊怀为了收购呼和浩特立鑫实业开发公司、天津常印印刷有限公司、长春胜利粮贸公司所持有的伊利公司社会法人股以获取个人利益,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私自授意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注册了私营性质的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尔后又利用担任伊利公司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杨桂琴、张显著、李永平、郭顺喜,以单位名义贷款,并挪用供华世公司购买股票,谋取个人利益。其中,郑俊怀、张显著、李永平挪用公款数额为1650万元,杨桂琴、郭顺喜挪用公款1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