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之3
卫生部门为何不早管?
12月21日,安徽省卫生厅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这一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安徽省卫生厅经研究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日前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外出行医,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徐庆予以停职检查。
为严肃职业纪律,维护病人健康权益,上海市卫生局21日对违规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生徐庆给予严厉处罚,依法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从此,徐庆将不得继续行医。
事发之后对医院、医生进行严肃处理,对患者及家属是个安慰。但是,一些患者家属对记者说,为什么安徽的卫生部门不早管理、早处理?
如果不是9名患者的单眼眼球被摘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家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是一家公司在给患者组织手术。如果卫生主管部门能及时发现宿州市立医院的严重违规现象,早一点采取措施制止,悲剧就不会发生,也不会因为一起医疗事件在群众中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宿州“眼球事件”事发以前,宿州市立医院在两年时间内已和上海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实施相似手术200多起。据当地卫生部门调查,多数手术的主刀医生是这起事件的主角之一徐庆。
2004年,安徽省曾发生震惊全国的“泗县甲肝疫苗事件”。在疫苗事件的背后,是少数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当时卫生部部长高强亲临泗县,调查处理疫苗事件,强调医疗机构不能受利益驱动,违规行医。然而,这次的宿州眼球事件,同样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在患者眼球被摘的背后同样是医院和企业之间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正是这种违规“交易”,导致9名患者交了医药费,不仅没有改善视力,反而要承受摘眼之痛。
宿州市立医院和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时间之长,涉及患者之多,造成的后果之严重,令人震惊。面对血的教训,当地不少干部群众追问:卫生部门的监管责任何时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给患者一个放心就医的医疗秩序和环境?
据新华社宿州1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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