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22日对外宣布,保监会已于近日向全行业正式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简称“新生命表”);并同时下发《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有关新生命表使用的配套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进行法定准备金评估,必须采用新生命表;而保险公司定价可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即自行决定定价用生命表;上述政策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这意味着,明年起保监会只管“评估生命表”,盯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这条安全线,而“定价生命表”将放开。
所谓生命表又称“死亡率表”,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年龄及不同年龄人群的生存概率和死亡概率。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说,由于这次保监会放开了定价生命表,寿险产品定价市场化是一个明显趋势。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那么,以定期寿险为代表的保障类产品的价格应该下降;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应该涨价;而现在市场上很多储蓄类产品,其价格对死亡率并不敏感,这些产品的价格的变化将很小。
陈文辉提醒消费者注意两点:一是不要轻信市场涨价传言,抢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前,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二是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后,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货比三家,要综合考虑公司信誉、服务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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