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发文,对我省出国签证服务的有关收费问题予以调整,并同意因私签证服务收费项目从省国际交流中心划转至省出国签证服务中心。
调整后,代办因私外派劳务人员送上海签证和北京签证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送上海签证的,每批护照20本(含20本)以内的,每本收服务费120元,每批护照20本以上的,每本收90元。送北京签证,每批护照20本(含20本)以内的,每本收取160元服务费,每批护照20本以上的,每本收120元。
代办因私出国签证收费分全项委托服务和单项服务两部分,其中送上海签证的全项委托服务收费,1~2本护照每本650元,3~5本护照每本500元,6本及以上护照每本350元;送北京签证收费,1~2本护照每本900元,3~5本护照每本750元,6本及以上护照每本600元。单项服务中,签证咨询、代填表格及审核材料收费每人可收取150元,翻译费,参照《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省外事翻译中心收费标准的函》执行。与外国使(领)馆联系面谈预约及代交签证费,每人150元,其中预约费每人50元。对于签证未办成的,按外交部规定退还外国使(领)馆未收取的领事规费。
通知指出,出国签证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客户自愿委托,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新收费标准从本月20日起执行。(杨涌 黄红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