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记者肖春平)“十一五”期间,沈阳要建11座污水处理厂,目的是将沈阳更多的污水处理干净。
到2010年,全市城镇污水排放总量将达227万吨/天,其中城区污水总量为194万吨/天,为此,“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资6.5亿元,改扩和新建11座污水处理厂。
到今年年底,沈阳日处理污水能力将达到131万吨,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3%。虽然这一指标已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60%的标准,但沈阳对污水处理率提出了更高标准。
“十一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3.5万吨/天,全市城镇污水处理量196万吨/天,污水处理率86.3%。其中城区污水处理厂达到11座,污水处理量175万吨/天,处理率90.2%。扩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改建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建设724污水处理厂,保证城区污水基本得到处理;同时,在虎石台、道义、西部工业走廊及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建设8座污水处理厂,保证每个区县(市)的城镇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