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2月25日电 记者刘建林、任江华报道:截至今年11月底,南昌已有20.3万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城镇低保户108993人,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81271人,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2475人。
今年以来,南昌市把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突破口,提出每个县区要建一所中心敬老院,每个乡镇要建一所标准敬老院。到目前为止,已新建改建敬老院27所,还有24所在筹建,总投资7000多万元。
南昌市在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把切实解决城镇低保户、农村贫困户和五保户的生活困难作为重点工作。去年,南昌市财政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标准增加不低于经济增长速度。自1997年以来,南昌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由每月80元提高到现在的190元;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金由200元增加到300元。市本级低保资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2004年为2532万元,今年达到4042万元。南昌市已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今年1至11月,全市新增低保对象19286人。
为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南昌市从2003年起启动廉租住房制度,实行租金减免、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确保贫困户居有其所。目前,全市有7800多户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其中,租金核减5910户,每年减免租金300多万元;享受租金配租的家庭1800余户,发放配租租金630多万元;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164户。今年,市政府又筹措3000万元专项资金,在市场上收购一批空置商品房和二手房,用于补充廉租住房的房源。
南昌还实行医疗救助。市里设立20所慈善医院,由市政府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对10000户特困低保家庭实行慈善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凭“低保证”、“慈善医疗救助卡”和身份证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费和药品费。
在南昌,帮扶城乡困难群众蔚然成风。教育部门推出助学扶贫,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学杂费1235.4万元,受助人数达到131138人;广电部门为每户低保户减收有线电视初装费100元;司法部门为低保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水电部门规定,城区200低保特困户每户可以享受每月免费供应6吨水、20度照明电等。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26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