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的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成为征收农业税的最早记载。从那时至今,中国农民缴纳农业税这一“皇粮国税”已经延续了2600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征收农业税。
从2000年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由农民负担的费也被纳入税里,农业税比例有所增加。
2004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