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2月26日电 记者曾华锋报道: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涉嫌挪用1.17亿元资金案今天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甘肃省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犯罪案件。
2004年7月20日,甘肃省纪委会同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专案组,查清了陈其明等人参与经济违法活动、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的问题。
据兰州市检察院查明,陈其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3笔共计1亿元人民币,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1700万元给其他单位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15万元自用;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笔共14.8万元,索贿5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此案将择日判决。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27日 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