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制宣传彰显六大亮点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扫描
本网记者 唐晓芳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了做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于10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就活动的具体内容做了明确部署。 各地、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呈现出领导重视、主题鲜明、形式创新、宣传广泛、受众者多、成效显著等六大法制宣传亮点,在全社会掀起了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传播宪法和法制精神的新高潮。
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率先垂范
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亲自参与各种座谈会并讲话,深入户外活动现场进行指导,为各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在重庆日报上发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制重庆》的署名文章;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山西日报》发表《推进依法治省,构建和谐山西》的署名文章,并签发了对首届“全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表彰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启智带头参观了全区普法20年成果展;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参观“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回顾展”时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普法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上海、广东、山东、内蒙古等省区的分管副书记分别在各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湖北、陕西、四川等省的四大班子领导观看了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内蒙古、甘肃、云南、重庆、贵州等省的省级四大班子领导参加了12月4日的广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甘肃省领导还向群众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
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带头参与,成为今年各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一大亮点,为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大规模、高质量、高规格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也提高了组织者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法制宣传活动中来,也吸引了更多媒体关注法制宣传教育。
让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各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下,紧扣时代发展脉搏,从群众需要出发,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使宪法和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北京市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与奥运法制宣传相结合,举办了奥运法制宣传启动仪式和法制论坛;陕西省西安市举行了“法律进工地”大型宣传活动;云南省、上海市将“宪法宣传周”,海南省将“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机结合;陕西、广东等地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禁毒法律法规、12月3日“国际残疾日”残疾保障法律法规等的宣传相结合;江西省九江市等地震灾区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与依法有序救灾活动结合。各地在宣传过程中,还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全民普法20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就和实效,使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更具强烈的主题色彩、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厚的以人为本理念。
创新法制宣传新形式
各地除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和模拟法庭等多种传统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外,还深入挖掘法制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理念,形成传统中有创新、轻松娱乐中学法的法制宣传新思维。
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甘肃等地都将执法部门和社会力量动员组织起来,组成法制宣传志愿者进行宣传;广东省中山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等地还举办了大型法制游园活动;上海市举办“法在我身边”DV法制短片大赛;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举办了全国法制诗词有奖征文比赛、罗湖区精心设计制作了“普法使者”———法制芭比娃娃在群众中发放;海南省、广东省、山西省等地印制了法制宣传纪念明信片、纪念封等;部分省市部分地方还邀请了法学专家学者发表演讲,并通过制作法制灯杆旗、法制灯谜、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法制宣传短信等趣味性法制宣传活动等,寓教于乐,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传达法制观念,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实际,贴近大众。
各地各部门还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座谈、宣传咨询活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航一、二集团、国家电网公司等部委和行业结合各自专业进行法制宣传,体现了把法律交给人民,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的新的执法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借助媒体拓展法制宣传广度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地方新闻媒体通过制作播(刊)出法制宣传教育栏目、节目和专题晚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受到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
从11月底到12月中旬,北京市举办了“首都市民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村官社干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共有近2.2万名市民报名参赛,有3.5万人访问了大赛专题网页,五十万人收看了比赛;上海市司法局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法治网联合举办了以“普法20年感言”为主题的短信征集活动;重庆市司法局在重庆市司法行政网上开展了网上调查,了解群众对全民法制宣传二十周年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并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放法制短信;山西省各类新闻媒体制作“12·4”专栏、专题节目报道1500余次;陕西、湖北、甘肃、内蒙古等地也纷纷举办法制宣传专题或文艺晚会,寓法制于文艺、寓法制于艺术、寓法制于娱乐,用欢歌笑语和艺术传递法治精神,描绘法治前景,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形成了电视里有图像、报纸上有文、广播里有音、网络上有连线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报道声势,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人人参与法制宣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各地由党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各有关执法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呈现出人人热爱法制宣传、人人支持法制宣传、人人关心法制宣传、人人参与法制宣传的良好局面。
云南省仅12月4日一天,就有20个省直部门和两个中央驻滇单位出动568名宣传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2006份,为2098人提供了法律咨询;陕西省安康市46个市直单位2000多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甘肃省1000名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2万多份宣传图册和20余万份宣传材料;北京市在宣传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800场次、举办法制公益讲座42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万份;天津市制作展牌500多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多份等,直接受教育群众10多万人;江西省有关单位出动法制宣传车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2万多份;山西省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直接接受群众咨询近百万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50余万人;重庆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近300名法律工作者开展了现场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接受咨询的群众近5000人,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贴近基层打造品牌
各地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送法到基层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广东省深圳市邀请十名领导干部法制访谈,组织700所小学开展“争做守法小公民”宣誓签名,千名公务员、司法人员、律师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万名义工和法律志愿者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的“十百十万”系列活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将“保护农民工权益巡回法庭”搬上街头;山西广播电视总台向居民社区及少管所等单位赠送了法律书籍;吉林省辽源市组织律师、机关干部、法律工作者,深入205个村屯、1000多户农民家中,讲解宪法、土地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由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组织的“12·4”长征沿途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26000余人次观看了法制宣传图片;陕西、吉林、广东、江苏、山西等地还进行了“十佳法治人物、法治新闻事件”评选,在群众中形成崇尚法律、宣传法律的浓厚氛围,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入人心。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已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知名普法品牌,成为宣传宪法和法治精神的重要舞台,成为展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