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李冬斌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用仿真手枪和一把弹簧刀抢来近3万元财物。昨天,两名抢匪被判处10年和8年有期徒刑。
2005年5月27日晚,闫兵和朱海滨两人在“喜来登”酒店,尾随两名受害人到1725房间。
受害人报案后,警方根据抢匪在交通银行提款机提款时拍摄的照片,锁定朱海滨。2005年6月28日,朱海滨自首。第二天,闫兵落网。
昨天,法院审理后认为,闫兵、朱海滨都犯有抢劫罪,由于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所以判处闫兵有期徒刑10年,朱海滨有期徒刑8年,各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