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辛:责任在影视中心
叶辛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不该由自己承担版权纠纷责任。因为他接受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委托创作《商贾将军》时,提及拿来做参考的资料,对方表示已经把版权问题解决了。既然是云南高原影视没有谈妥版权问题,就应该由他们承担责任。 “比如说张艺谋看中了《红高粱》要找人改编成电影,之前他一定会先跟莫言谈好版权问题,这是惯例”。
在叶辛于2000年10月24日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确有这样一条:乙方 叶辛 根据甲方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的要求进行创作,对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所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叶辛表示,自己此前曾经提请将云南高原影视追加为被告,但法院认为叶辛与云南高原影视之间关系属于另一案件,所以未答应他的请求。
影视中心:叶辛不该出小说
记者拨通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总经理李玉森的电话,他表示叶辛出版《商贾将军》图书,云南高原影视事先并不知情。当时的确与叶辛有合同,若有版权纠纷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但当时指的是影视剧方面的版权问题。叶辛长篇小说《商贾将军》的出版,该公司并不知情,一直到段平起诉后他们才得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