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杭州“酷比龙”因两首歌曲未获授权而接受点播,被判赔2万元,在娱乐业引来很大争议。许多歌厅老板纷纷叫屈:“如果我有一万首侵权歌曲,不是要赔1亿元?还怎么活啊?”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判决给出新信号:香港正东唱片公司告“天堂人间”侵权案,三首歌曲只需赔1.5万元。
比较一下,“价格”降了。
“天堂人间”的侵权歌曲,是陈慧琳演唱的《心太软》、《真感觉》,还有她和冯德伦合唱的《北极雪》。
“正东唱片”说,三首MTV被“天堂人间”用来营利,以卡拉OK向公众放映,侵犯其著作权。要求停止侵权、不再公开放映,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及其他费用5万元等。
法院认为,那三首MTV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正东唱片”索赔经济损失15万元,但举不出自己损失的证据和“天堂人间”的获利证据,法院综合各种因素作了自由裁量。法院考虑的因素有:涉案歌曲的创作时间、流行程度,“天堂人间”的经营规模、行业影响力等。
法院判决,“天堂人间”立即停止侵权,不再公开放映上述三首MTV;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支付打官司的合理费用9000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另一起同类案件也在昨天判决。
“钻石年代”被中国唱片深圳公司和赵维端告了,说未经许可用了两首歌曲,即韩磊演唱的《走四方》、陈明演唱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索赔15万元。
“钻石年代”没有交答辩状,没到庭应诉。法院判决,“钻石年代”要为这两首歌赔2万元,付其他费用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