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眼球事件”原因初步查明———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有关部门初步查明“宿州眼球事件”事实,宿州市立医院也受到了安徽省卫生厅的行政处罚。
昨天,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
据悉,现已查明宿州市立医院违法事实为:允许上海舜春扬公司组织没有资质的人员在该院从事诊疗;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等。宿州市公安局已对此事件立案调查。